经运河新城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康兴路项目拆迁户进行回迁安置,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安置对象:康兴路项目拆迁户。
二、 办理时间:
请下表所列康桥农居拆迁选房凭证号的拆迁户按时前来办理:
办理时间 | 康桥农居拆迁选房凭证号 | |
康兴路项目 | KQA0080,KQA0080-1,KQA0087,KQA0093,KQA0094,KQA0114,KQA0115,KQA0134,KQA0135,KQA0138,KQA0145,KQA0154,KQA0158,KQA0165,KQA0166,KQA0168,KQA0169,KQA0170,KQA0173,KQA0175,KQA0176 | |
三、办理地点:康桥文渊小学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回迁户随身携带下列资料:
①《杭州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康桥农居拆迁选房凭证》(原件);
②《选房、抽房通知书》、《选房现场入场券》;
③户口簿、户主私章、身份证;
④若回迁户户主委托他人办理回迁安置手续,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的《杭州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人私章、委托人书面授权的《选房、抽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回迁户过渡费发放截止日为
3、各回迁户需在规定时间前来办理选房、抽房手续,以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抽房的,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抽房权利。
4、若有不明事宜,请与运河新城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571—89969283。
运河新城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