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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表日期:2022-03-07

杭州市审计局:

贵单位于2021年9月对我集团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指出了集团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及整改要求,对我集团企业改革、发展布局、制度机制完善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自收到《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杭审企调报〔2021〕56号)后,集团高度重视,对审计调查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全面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部分投资偏离主业,投向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团主业2021年底,已向市国资委报送市属国有企业主业核定材料,要求将酒店业务纳入集团主业范围内。是加强财务及工程监管,确保完成开业节点。紧盯鹿鸣半岛项目中悦椿、悦榕庄酒店开业目标(悦椿、悦榕庄酒店南区计划2022年5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悦榕庄酒店北区计划2022年7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督促衢州公司通过倒排工作计划,合理编制施工进度,科学组织实施;同时委派工程人员和财务人员定期到现场进行工程进度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悦椿、悦榕庄酒店按计划顺利开业。三是完成开业目标后尽快退出。在完成酒店品牌引进以及酒店开业目标后尽快退出,在确保我方股东投资收益不低于出资额和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前提下,尽可能争取集团投资收益。

2、关于“部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较为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其他经营业务。2021年主要经营业绩(附件1):大力培育水上旅游产业,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80万元,同比增幅55%;持续做大酒店管理业务规模,2021年实现营收5568万元,同比增幅32%;快速提高土壤治理产能,2021年营业收入实现5863万元,同比增幅149%。根据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测算,2021年,不动产租赁业务收入占经营性收入比重为61.86%,同比2020年(79.22%)大幅下降。二是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在2022年经营计划中(附件2),不动产租赁业务收入占经营性收入比重为33.45%,下降趋势显著。除不动产租赁业务外,其他经营性业务,包括水上产业、酒店业务、土壤治理等规模进一步扩展,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近1倍。同时,2022年,集团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型,如全资子公司近期在开展的运河湾TOD等项目,预计将产生较大的投资收益。三是优化产业布局。在“十四五”发展规划中,集团将坚持“资产管理和运营分离”、“项目全周期管理”、“颗粒度竞争”等市场化理念,构建“1+2+3+N”经营性板块功能布局(“1”即具有运河特色的区域土地开发管理能力体系;“2”即打造区域开发物业和水上资源两大具有运河特色的资产池;“3”即按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以市场化模式打造的投资建设运营三大平台;“N”即支撑资产专业运营平台需培育的若干专业化产业运营公司)。总体上,预计不动产租赁收入占经营性收入(不含财务性投资等投资收益)比重控制在30%以内,市场化转型取得实质性成果。

3、关于“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印发《市运河集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杭运司〔2020〕267号)(附件3),进一步规范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日常管理、退出等要求。二是完善各级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明确董事会职权、向经理层授权机制,进一步规范职业经理人管理。三是加强各级子公司KPI指标管理,其中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指标设置符合市场化要求及企业自身发展规律,强调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刚性。公司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严格考核。根据祈利酒店职业经理人签订的2021年绩效考核责任书(附件4),2021年对营业收入的考核指标为6554万元,奖励基数为10万元(2020年为4000万元-18万元);新增财务指标EBITDA为1182万元,奖励基数为20万元(2020年的指标为GOP660万元-22.5万元);新增财务指标GOP率为18%,奖励基数为5万元(2020年GOP率为奖励指标);经营考核指标总奖励基数为40万元(2020年为45万元)。

4、关于“房产管理不够严格-部分房产未公开招租”的问题。

报告中未公开招租两处房产(杭钢天祥大道10号及大兜路112、114、116、118号)分别于2019年11月、2016年3月出租给参股公司杭州科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韵合天下酒店管理公司,为市国资委和集团修订招租管理办法之前。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团房产招租管理办法。2020年集团根据市国资委新修订的《杭州市国有企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杭国资发〔2020〕26号)修订了《市运河集团房产招租管理办法》(杭运司〔2020〕239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5),明确写字楼等闲散类房产单项合同年租金底价在30万以下的,可由出租企业自行组织公开招租;单项合同年租金底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应在经认定的交易机构公开招租,避免了对参股公司未公开招租的问题。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根据市国资委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运河集团共计开展2轮子公司自查、2轮集团公司抽查工作,经4轮检查,未发现自2021年1月1日集团新的招租制度发布后未公开招租的情况。

5、关于“房产管理不够严格-部分房产闲置”的问题。

截止2021年9月,我集团所持经营性房产共计约29.56万平方米(共计1343处),其中自营自用面积约6.89万平方米,可租赁面积22.66万平方米,已出租面积20.98万平方米,整体出租率92.59%。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闲置房产出租。针对审计时报送的61处闲置半年以上共计14712.27平方米的房产,截止2022年1月,已去化15处,共计4515.85平方米(附件6),剩余10196.42平方米,其中运河天地(序号36-50)空置面积3228.91平方米,因该项目重新业态定位,正在进行内外部提升改造,后期将统一招商。浙窑公园(序号51-57)空置面积1022.81平方米,该项目根据迎亚运提升改造要求,结合改造计划对园区重新定位,迎亚运提升后再对外招商。二是积极协调被占用房产的移交处理工作。针对上城区约1.9万平方米安置房底商(水湘、新塘、章家坝)因涉及拆迁纠纷等问题被社区等单位占用的情况,集团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抓紧推进腾房移交事宜。三是加强后续房产招租管理。后续集团将督促相关子公司提前谋划,加强市场调研、拓展招租渠道,提升员工招租积极性。同时集团在制订2022年度经营计划时,将房产出租率列入考核指标,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房产招租管理。对剩余空置的48处,10196.42平方米,已要求文旅公司(21处,4063.24平方米)在2022年6月30日期之前完成100%出租,资产公司(26处,5831.34平方米)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95%以上出租,投发公司(1处,301.84平方米)于202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出租。

下阶段我集团将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动国企改革,优化企业发展布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是以国企综改为重点,全力推进市场化转型。围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商业配套与产业空间需求,做强区域开发板块,做优资产经营板块,做强水上产业板块,提升文化旅游板块,培育主营业务竞争力,投资建设运河沿线商业、产业发展与集聚空间。二是扎实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推动盘活存量实现新突破、做优增量取得新进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经营管理。加强子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建立责权对等的激励机制,建立分层分类、与市场接轨、与绩效挂钩、与业绩联系、与服务匹配的薪酬激励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员,以“关键业绩指标(KPI)”为重点,多维度量性结合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1. 2018-2021年营业收入及2022年经营计划

2. 市运河集团2022年度经营计划(杭运司〔2022〕13号)

3. 《市运河集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杭运司〔2020〕267号)

4. 杭州运河祈利酒店总经理2021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部分)

5. 《市运河集团房产招租管理办法》(杭运司〔2020〕239号)

6. 截至2022年2月闲置房产去化清单

市运河集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