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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发表日期:2023-01-31

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集团董事会决议(市运河集团〔2022〕33号)批准,拟收购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公司”)27.14%股权及对应债权、杭州运河恒泽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公司”)30%股权及对应债权,通过市场询价、密封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选定浙江中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恒运公司、恒泽公司进行权益价格评估,资产评估日2023年2月1日。评估师:缪丹杰(33200090)、颜陈玲(33210092)。评估机构已于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根据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账面总资产318,934.03万元,总负债206,991.93万元,净资产111,942.1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11,942.10万元,评估价值为111,942.10万元。偿债条件下,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27.14%(该数据为保留两位小数取整的结果,实际在计算评估结论时使用19/70进行计算)股权,对应77,233.87万元借款和借款利息(按6.00%利率计算至2023年2月8日的应付利息为1,398.54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相关经济行为的日期为准)及27.14%注册资本金对应的资本成本(按6.00%利率计算至2023年2月8日的资本成本为1,824.0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相关经济行为的日期为准)。

杭州运河恒泽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根据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账面总资产45,564.96万元,总负债29,573.26万元,净资产15,991.7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5,991.70万元,评估价值为15,991.70万元。偿债条件下,杭州运河恒运商业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对应12,196.33万元借款和借款利息(按6.00%利率计算至2023年2月8日的应付利息为220.82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相关经济行为的日期为准)及30%注册资本金对应的资本成本(按6.00%利率计算至2023年2月8日的资本成本为288.00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相关经济行为的日期为准)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部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室:投资运营部,联系人:于皓瑞,联系电话0571-56976686。

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